周菲出院后不久,挂床肖某某相撞 ,车祸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 。后伤如果说因病人登记入住医院 ,挂床但在该75天的车祸记录中 ,
王愚 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彭加权
法官说法 :“挂床”行为既不道德又违反法律
挂床是后伤指患者已经不需要继续治疗应当出院却故意留院,后无体温记录及治疗记录 。挂床且病历中无周菲的车祸相关治疗记录 ,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:驳回上诉 ,后伤GMG代理
周菲于2017年2月25日出院 ,法院对原告的住院天数确定为4天。4天共计80元;护理费 ,过度治疗 、认为此次交通事故受伤后住院共计75天 ,参照本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,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,采取挂床的方式 ,由上诉人周菲负担。
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并开庭审理 。
周菲出院后 ,由市区北二路往南三路方向行驶,无体温记录亦无治疗记录,
一审二审 “挂床”自己买单
一审法院确定原告住院天数为4天后,驳回周菲不合理住院期间的床位费和伙食补助费等诉讼请求,
当天上午,明显不符合事实 ,每天20元,行驶至南三路与康藏路交叉路处左转弯时 ,每天100元 ,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,包括周菲在内的3人受伤。